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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每日科技头条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 公司股票触发财务类强制退…

每日科技头条讯: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 公司股票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由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4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具体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 公司股票存在摘牌前剩余可交易时间较短的风险: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9.6.1条、第9.6.2条及9.6.10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因此,公司股票存在摘牌前剩余可交易时间较短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 公司股票将自2023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山航股份”)股价于2023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现就相关风险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山航B,证券代码:200152)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2年6月14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航、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航集团”或“目标公司”)和山钢金控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金控”)签署了《关于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中国国航拟受让山钢金控持有的山航集团股权并拟向山航集团增资,并且中国国航亦拟与山航集团的其他股东进一步沟通并确定对山航集团的投资安排,中国国航拟通过前述交易合计持有山航集团不低于66%的股权,并取得山航集团控制权。

  2022年12月30日,中国国航与山钢金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中国国航以20,064,883.27元的价格受让山钢金控持有的山航集团8,159,085.92元注册资本(对应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1.4067%的股权);同日,中国国航与青岛市企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企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中国国航以12,898,394.49元的价格受让青岛企发持有的山航集团5,245,126.68元注册资本(对应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0.9043%的股权)(以上合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国航持有目标公司51.7178%股权;同日,中国国航、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财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和山航集团签署了《关于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鉴于山航集团股东拟就山航集团股权实施若干股权转让安排(包括本次股权转让,以下简称“相关股权转让”),相关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后,中国国航、山东高速拟共同向山航集团增资(合称“本次增资”,与相关股权转让合称“本次交易”),中国国航投资66亿元,山东高速投资34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国国航持有目标公司66%股权并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山东高速和山东财金合计持有目标公司34%股权。

  截至2023年3月21日,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完成交割,中国国航已取得山航集团的控制权,直接持有公司22.8%的股份,并通过山航集团间接持有公司42%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4.8%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

  本次股权转让已导致中国国航在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国航已向公司除中国国航及山航集团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全面要约(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1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4)、《要约收购报告书》。

  截至2023年4月21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在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1日要约收购期限内,最终有25个账户,共计5,832股上市流通股份(B股)接受中国国航发出的要约。截至《关于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1)发布日,本次要约收购涉及股份的清算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中国国航直接持有公司共计91,205,832股股份(其中91,200,000股为未上市流通股(内资股),5,832股为上市流通股份(B股)),并通过山航集团间接持有公司168,004,000股未上市流通股(内资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64.80%。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本次要约收购影响。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9)。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山航集团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股票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3、公司股票存在摘牌前剩余可交易时间较短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每日科技头条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toutiao365.com.cn/news/202305/11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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