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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性的生育权之争:冻卵该放开吗?大龄单身女性如何面对生育困局?

每日科技头条讯: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院长徐丛剑一份关于“特定条件下应支持未婚女性冻卵”的提案引发热议。  未婚女性冻卵是否该…

每日科技头条讯: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院长徐丛剑一份关于“特定条件下应支持未婚女性冻卵”的提案引发热议。

  未婚女性冻卵是否该放开的问题,一直是公众热议讨论的话题。近日,红星新闻记者采访到多位政协委员及业内人士,倾听他们有关“单身女性冻卵”的看法。

未婚女性的生育权之争:冻卵该放开吗?大龄单身女性如何面对生育困局?

  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兼商学院代理院长金李认为,对于单身大龄女性或暂时找不到适合结婚对象而主观愿意生育力保存的女性,应放开生育保存机会。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院长徐丛剑则认为,特定条件下应支持未婚女性冻卵,如果允许随意冻卵,有些人到了50多岁甚至更大年龄的时候再生育,对孩子和家庭都是不稳定因素。

  一直存在的单身女性冻卵争议 

  卫健委曾给出三条禁止理由

  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明确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2019年,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的若干规定》,督促辅助生殖机构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为准则,以医疗为目的应用辅助生殖技术,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防止技术滥用,防范技术实施风险。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12月,30岁的徐枣枣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寻求冻卵服务,被医院因其单身身份和非医疗目的为由拒绝。徐枣枣以“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将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为其提供冻卵服务。2022年7月22日,徐枣枣收到一审判决书,法院驳回其所有诉讼请求。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

  国家卫健委在2021年1月也公布了对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关于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切实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建议》的提案答复,其中就“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给出了三点原因。

  国家卫健委当时答复称,目前,以延迟生育为目的,为单身女性冻卵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主要考虑几方面因素。一是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健康隐患。女性卵子冷冻技术是有创性操作,技术实施难度大于冻精,危害女性健康。二是为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三是严防商业化和维护社会公益是辅助生殖技术实施需要严格遵循的伦理原则。超出医学指征、将辅助生殖技术作为商品向健康人群提供,会不可避免地促使以盈利为目的导致技术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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