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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重磅发声:将取消年度购汇额度限制!

2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表示,2021年将研究有序放宽个人资本项下业务限制,修订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规定,取消年…

2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表示,2021年将研究有序放宽个人资本项下业务限制,修订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规定,取消年度购付汇额度限制,优化管理流程;研究论证允许境内个人在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开展境外证券、保险等投资的可行性;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粤港澳大湾区“理财通”试点。

过去的一年,外汇局采取了多项措施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如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简化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常态化发放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额度等。2021年的工作重点又有哪些?

适时提高QDII总额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撰文表示,推进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制度实施。

完善常态化QDII额度发放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QDII机构额度发放规则;适时提高QDII总额度,根据外汇收支形势灵活把握额度发放的节奏和规模,满足境内市场主体跨境资产配置需求;健全QDII机构定期报告及监测分析制度。

规范红筹股企业境内上市管理放宽其募集资金购汇汇出限制

叶海生指出,将稳步推进股票、债券发行市场的开放。

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熊猫债)资金及汇兑管理政策;规范红筹股企业境内上市管理,放宽其募集资金购汇汇出限制,明确境外股东减持购付汇管理规则;继续做好“沪伦通”项下存托凭证(CDR/GDR)双向发行及跨境转换相关外汇管理工作。

推动证券公司外汇业务试点

叶海生指出,要继续推进证券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工作,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并完善相关外汇账户、境内外汇划转等规则,支持其代客结售汇业务的健康发展;

选择部分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开展跨境业务试点,制定试点规则,合理确定跨境额度、业务种类、资金管理等,支持证券公司做大做强,发挥证券公司对外汇市场的积极作用。

稳妥推进境内金融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

叶海生指出,要稳妥推进境内金融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研究适当放宽境外机构投资者只能基于套期保值原则开展境内金融期货交易的限制。

研究有序放宽个人资本项下业务限制

外汇局表示,将修订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规定,取消年度购付汇额度限制,优化管理流程;研究论证允许境内个人在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开展境外证券、保险等投资的可行性;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粤港澳大湾区“理财通”试点。

改进保险机构境外投资管理

优化保险机构境外投资管理政策,对保险机构境外直接投资(ODI)和证券投资实施分别管理;规范保险机构境外投资管理,满足保险资金境外配置资产的合理需求。

在资本项目开放过程中,无疑将面临一些挑战。

外汇局表示,2021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将坚持底线思维,把安全发展贯穿资本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不断完善相关统计监测和预警框架,及时预判、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无序流动,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效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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